死缓是缓刑吗

发布时间:2021-02-25 点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可能会听到某某犯罪分子被判处死缓、某某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执行,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死缓和缓刑的概念。死缓虽然和死刑只有一字之差,但实际差距却很大。大家有时候会发出疑问死缓是缓刑吗。

一、缓刑

(一)缓刑的概念

缓刑,不是刑罚的种类,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他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二)宣告缓期执行的先决条件

必须被判处刑罚,而且必须是犯罪情节轻微,没有个人危险性,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二、缓刑的特征

基本特征是:判处刑罚,同时宣告缓刑,但保持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所判刑罚的可能性。

即如果犯罪分子在人民法院规定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被查出有漏罪,也没有发出有新罪,考验期满,撤销缓刑,原判刑期不再执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查出有漏罪或者犯有新罪,也应当撤销缓刑,按数罪并罚的规定执行刑罚。

二、死缓制度

(一)适用条件:

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二)死缓的要件:

①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

②不是必须立即执行。

(三)死缓考验:

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期限计算:

刑法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五)死缓核准执行死刑的条件:

“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实体条件:是否故意犯罪。

①该故意犯罪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即可,不必要是严重故意犯罪。

②不包括过失犯罪。

(5)死缓不是独立刑种,而是死刑的执行制度。

三、缓刑与死缓有何区别

1、适用前提不同。

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

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

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综上所述,刑法中,死缓不是缓刑的一种,二者性质不同。缓刑是指判定刑罚,同时判缓刑执行的,缓刑期内就不执行刑罚,缓刑期过了,如果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不予执行刑罚了。死缓是在缓刑期内不违反规定,缓刑期满可以不执行死刑,而转为无期或有期徒刑。如果您还有相关疑问,欢迎在进行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进行解答。

死缓是缓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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