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追诉时效期限有哪些类型

发布时间:2021-05-29 点击:

追诉时效 ,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法。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法。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法。

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法定刑的规定包括几种不同的情况:

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法。

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法。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法。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法。

时效中断法。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法。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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