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的产假计算方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3-21 点击:

在现实工作中,女性职工的很多合法权益得不到足够的保障,比如产假不够,使得自己得不到足够的休息。那么女职工的产假计算方式是什么?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产假计算相关的法律知识来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的问题有所帮助。

女职工的产假计算方式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2、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 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 顺延。

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每一位职业女性真的是非常的不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针对不同的情况规定了生育产假的计算方法,我们对号入座就可以计算了。法律是保护每一位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的。如果您对此还有困惑,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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