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0-04-01 点击:

有法治就会有犯罪,有犯罪就会有惩罚。在现代社会中,犯罪造成的社会危害也特别大,所以国家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来惩处罪犯。这其中就包括绑架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不管是哪种行为,都是特别暴力的行为。那么,什么是绑架罪?什么是拐卖妇女儿童罪?绑架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区别又是什么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能帮助到你。

绑架罪的特征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拐骗,是指以欺骗、利诱等非暴力手段将妇女、儿童拐走,以便出卖的行为。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控制妇女、儿童的行为。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买取、换取妇女、儿童的行为。贩卖,是指将妇女、儿童当作商品出售给他人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接送,是指行为人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的接收、运送的行为。中转,是指为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提供中途场所或机会。偷盗婴幼儿,是指秘密窃取不满6周岁的儿童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七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同时实施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亦构成一罪,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出卖的目的。

绑架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区别

绑架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犯罪手段上都使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但有明显区别:

一是犯罪的目的的不同。前者以勒索被绑架人的财物、扣押人质为目的,后者以出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为目的。

二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绑架的对象是指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一切人,后者则仅指妇女儿童。

以上就是绑架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区别以及相应特征,不管是哪种罪行,都是一种性质极其恶劣的罪行,对被害者都是一种巨大的伤害,犯罪分子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这种人也会被社会唾弃。如果你遇到更复杂的问题,为你提供专业的律师团队,欢迎你的咨询。

绑架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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