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5-29 点击:

债权转让的现象很常见,但是不是单单转让给对方就可以了,还需要通知到对方。如果对方不知情,那转让便不成立。但是有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通知的方式有哪一些,要怎么样才能通知到对方。小编就这个问题给您提供了一些法律知识给您参考。

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有哪些

有:书面通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公告通知

一、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有哪些

1、书面通知

债权转让的通知应当采用何种方式,我国合同法并未做出规定,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均可作为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口头形式虽然简便易行,但因证据不易保留,一旦发生纠纷,取证较为困难,一般应以书面形式为妥。

2、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3、公告通知

公告通知适用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了商业银行巨额债权,债务人众多,在通知债务人上压力很大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通知义务。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列举出来的几种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债权转让需要的就是通知到对方,让对方能知情。这样的债权转让才成立。您可以参考小编给出的以上的方式进行通知。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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