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之后怎么进行撤案
发布时间:2021-02-28 点击:
发布时间:2021-02-28 点击:
如果在社会上发生了案件,当事人是可以去相对应的政府机构立案侦查的,立案之后就会展开调查。那么,立案之后怎么进行撤案呢?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些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法律咨询:立案后找人可以彻案吗?
律师解答:有些可以协商解决的案子是可以的,具体到刑事案件就不行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民事撤案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大理X X X X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张X X
联系电话:139872XXXXX
地 址:大理市经济开发区苍山路东延段XX号
被申请人:杨XX,男,汉族,1978年11月30日生,河北省邯郸市人,住河北省邯郸市魏县张二庄乡东留固村XXX号,现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苍山路东延段,身份证号1304301978XXXXXXXX,联系电话1390872XXXX。
申请事项:
请求撤回对贵院(2015)大民初字第XXX号案件的起诉。
申请理由:
大理XXXX有限责任公司诉杨XX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大理XXXX有限责任公司于二0一五年二月二日向贵院起诉,贵院已经受理,案件号为:(2015)大民初字第XXX号。现申请人大理XXXX有限责任公司和被申请人杨XX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执行,被申请人愿意赔偿申请人各项损失150万元。
现申请人的自身合法权益已经得到维护,诉讼目的已经达到,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1条之规定,决定撤回起诉,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 致
大理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大理XXXX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张X X
年月日
希望可以帮您解决相关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http://m.zzftf.com/zhuanti/269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