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的程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3-21 点击:

立案后的程序还有哪些呢,审理前的准备有什么呢,相关的法律知识是什么,具体内容有什么。只要你好好阅读接下来文章的有关内容,希望你的问题能够迎刃而解。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立案后的程序

立案==缴费==案子移至业务庭==负责人分发到具体承办人==承办人送达副本/举证通知书等==送达开庭传票==开庭审理==判决==判决生效==自动履行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庭接受案件后,一般是在每个礼拜五左右将案件按照不同的性质送至审判庭(案子多的法院礼拜三也送),审判庭经过庭长查看后,将案件分配给具体承办法官,法官在接到案件后,会向双方当事人发送开庭或者举证传票或者通知书。

审理前的准备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一十五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六条 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第一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

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一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

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要求。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主动补充调查。

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立案后的程序有哪些”的法律知识。遇到此类问题,请你认真阅读以上内容。那么希望以上小编为你提供的答案能够解决你的问题。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立案后的程序有哪些

http://m.zzftf.com/zhuanti/269118/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