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生活的公与私

发布时间:2021-08-22 点击:

盘点人类近现代历史影响最重大的技术手段时,有一项发明让大家大跌眼镜。那就是铁丝网。铁丝网出现后,人们精确、低成本地划分彼此的界线,也就实现了精确的产权划分。下面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产权确定,分配才能确定,人们的劳动成果才能确保归自己所有;这样,人们才有生产劳动的激励,才愿意在土地上投入心血和劳动。在那些产权制度不充分的地方,是没有人愿意努力工作的。结果自然只能是一个贫穷匮乏的社会。

产权是一个古老的概念,但正如梁漱溟先生就说过的“中国文化之最大偏失就在个人永不被发现。”这个概念在很多中国人的观念里是很疏远淡漠的。

财产制度包括产权和分配制度两个方面。产权制度是制度化的产权关系或对产权的制度化,是划分、确定、界定、保护和行使产权的一系列规则;而产权明晰则直接决定分配合理。克拉克认为:“在各个要求获得应得权利的人中间分配财富,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经济问题。”

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中国财产制度经历了怎样的变迁,记者就此采访了经济学家、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

保育钧说,起先,革命的目的是为了从无产者变为有产者、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而建国后,在全国范围内确立起的是无产阶级国家所有权,在经济体制上,实行高度的公有制经济,消灭了私有制经济,从而在法律上消灭了私人财产权利。这压制了人们对财富的欲望。私有财产始终无法在主流话语中寻求到正当的实现途径。

1949-1952年的土改之后,执政党开始采取了固定化的模式,照搬照抄已有经验。在土地政策等财产政策上,国家步子走得太快太急,破坏了生产力;文化大革命爆发,是对业已确立的财产制度的巨大破坏,批修,割资本主义尾巴,公民的私人财产被任意践踏;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执政党改变了革命党的思维,在大方向上把以阶级斗争为纲改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生产目的变为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经济和物质的需要,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保育钧先生介绍说,在城里,上山下乡回城的那拨青年,一直找不到工作;在经济体制转轨、市场的大环境转好后,他们开始经商、成为个体户,慢慢有了财产,私有财产成了社会化的趋势。而且很多人担心政策环境变化,害怕生意做大了以后会瞬间化为乌有。这样,有一个问题变得很现实:对这部分财产要不要保护?而从某种程度上看,私有财产未受到法律保护,已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

上世纪80年代,局面开始松动。1982年的宪法相关条款写道:“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对公民私有产权实行征收或者征收并给予补偿。”

经过很多波折和讨论,“仅仅不侵犯不够、还应保护”这样的理念开始在整个社会逐步确立。而且逐步从以前的保护人们的生活资料、个人储蓄和合法劳动收入,到后来的很多非劳动收入,比如股份分红、发明创造、无形资产、知识产权也得到保护。财产制度在一步一步地完善。

进入新世纪[38.80-0.23%]后,顺应历史的潮流和人民的呼声,财产制度以更快的速度在完善。

2002年11月上旬十六大召开。十六大一次会议成果就提出,要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

2003年年底的十届人大六次常委会以全票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体现出大家在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支持民营经济上形成共识。

2004年3月的宪法修正案中,宪法终于明文写进“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侵犯私人财产权该怎么处罚,刑法里也有了显著的规定。

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正式开始实施。这是一部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专门法律,第一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给予平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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