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平台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损失,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发布时间:2019-03-17 点击: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网贷平台未履行告知义务可能会造成损失。那么这个是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失那么接下来,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网贷平台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损失,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网贷平台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损失,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基本案情】

嘉X公司因与北京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XX公司),以及大连金石、沈阳金石、福建金石、四川金石、宜丰香港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向英国伦敦国际油类、种子和脂类联合会( FOSFA)申请仲裁。2005年10月10日,FOSFA作出仲裁裁决,确认珂XX公司及大连金石等公司应向嘉X公司支付的债务为1337万美元。经嘉X公司申请,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对上述仲裁裁决予以承认和执行。2007年7月27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珂玛美嘉等公司履行债务。但珂XX公司始终未履行。

珂XX公司系王XX和徐XX于2003年12月4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注册成立,股东为玉政良、徐XX,注册资金500,:6/cA民币,王XX和徐XX各出资人民币250万元。因珂XX公司未参加2005年度企业年检,也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办年检手续,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于2006年11月1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吊销了珂玛羡嘉公司的营业执照。2007年2月,珂XX公司在京华时报上发布了注销公告。2008年9月26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核准,王XX和徐XX任珂XX公司清算组成员。2008年10月14日,珂XX公司在北京晨报上再次发布注销公告,要求债权人于2008年10月14日起45日内向珂XX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在珂XX公司清算期间,嘉X公司未向珂XX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2008年10月20日,华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珂XX公司清算审计报告,载明珂XX公司在清算期间无对外债权,亦无对外债务,截止到2008年8月31日,珂XX公司已经结清各项秘款,无应缴未缴税款,无未付工资,无泰付福利费,职工工资已结清,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公司剩余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0553. 95元,全部归股东所有。2008年12月10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核准,珂XX公司注销。

嘉X公司得知珂XX公司注销登记后,以王XX、徐XX作为清算组成员未向债权人嘉X公司履行通知义务、隐瞒公司巨额债务骗取工商注销登记为由,诉至一审法院,请求判令王XX、徐XX共同对嘉X公司的债权承担5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

王XX、徐XX在庭审中主张,在珂XX公司清算过程中,其委托北京奥东律师事务所办理通知已知债权人的事务。北京奥东律师事务所以平信的方式向嘉X公司等债权人邮寄了清算通知。对此,王XX、徐XX向一审法院提交了北京奥东律师事务所陈良出具的证人证言,未提交证明清算通知已邮寄并到达嘉X公司的其他证据。

【案件焦点】

清算组是否履行了通知已知债权人的义务;如未通知,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法院裁判要旨】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本案中,王XX、徐XX未能提交发送通知及通知已到达已知债权人嘉X公司的直接证据,应认定王XX、徐XX作为清算组成员未按法律规定履行将清算事宜通知已知债权人嘉X公司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第三款规定,因王XX、徐XX未依法履行通知义务,造成嘉X公司味及时申报债权从而获得清偿,对此,王XX、徐XX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的范围应限于与未依法履行通知义务有因果关系的部分。根据清算报告,在嘉X公司得到清算通知申报了债权的情况下,其可获清偿的范围是珂XX公司剩余资产总额120553. 95元人民币,故该人民币120553, 95元应确定为因王XX、徐XX未依法履行通知义务给嘉X公司造成的损失。嘉X公司的诉讼请求中超过人民币120553. 95元的部分,缺乏依据,应不予支持。王XX,徐XX构成共同侵权,二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酉九十条第一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判决:王XX和徐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嘉X公司损失人民币120553. 95元。驳回嘉X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徐XX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调解,徐XX于二审开庭之前申请撤回上诉。二审法院裁定准许其撤回上诉。

【律师后语】

本案系清算责任纠纷。王XX、徐XX是珂XX公司的股东,并在珂XX公司清算中担任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根据该规定,通知债权人和在报纸上发布公告是清算组均应履行的义务,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本案中,在珂XX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前,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6)厦民认字第29号民事裁定书已确认其对嘉X公司负有债务,且该民事裁定书已进入执行程序,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通知珂XX公司履行该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故在珂XX公司清算时,嘉X公司是珂XX公司的已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嘉X公司,以使嘉X公司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王XX、徐XX在本案中主张其已通知嘉X公司,嘉X公司不予认可,王XX、徐XX对其主张仅提交了北京奥东律师事务所陈良的证人证言用以证明,未能提交发送通知及通知已到达嘉X公司的直接证据,故其主张不能成立,应不予采信。本案应认定王XX、徐XX作为清算组成员未按法律规定履行将清算事宜通知已知债权入嘉X公司的义务。

本案中,因王XX、徐XX未依法履行通知义务,造成嘉X公司未及时申报债权从而未获清偿的后果,王敛X、徐XX应对由此给嘉X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此损害赔偿责任属于民事侵权责任,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须具有因果关系是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故王XX、徐XX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应限于与未依法履行通知义务有因果关系的部分。根据清算报告,在嘉X公司得到清算通知申报了债权的情况下,其可获清偿的范围是珂XX公司剩余资产总额120553. 95元人民币,故该人民币120553. 95元应确定为因王XX、徐XX未侬法履行通知义务给嘉X公司造成的损失。嘉X公司的诉讼请求中超过人民币120553. 95元的部分,缺乏依据,应不予支持。因王XX、徐XX作为清算组成员未依法履行通知义务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二人应对嘉X公司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网贷平台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网贷平台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损失,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http://m.zzftf.com/hetong/197351/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