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12-14 点击:

现实生活中有行政行为也有行政处罚,那大家一提到行政处罚,都会关注其执行程序。那么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有哪些?其步骤又有哪些呢?小编为您整理了“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有哪些”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介绍。

行政处罚执行程序有三个主要内容:

一、罚款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的制度

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能自行收缴罚款,而由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将收缴的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这一制度也有例外,在存在以下情况时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二、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对于收缴的罚款必须全部上交财政,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返还这些款项的全部或部分。

三、强制执行

为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对在法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采取以下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有三个方面的步骤,最严格的就莫过于强制执行了。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登录网页进行在线法律咨询,希望您的疑问会得到解决。

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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