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主体

发布时间:2024-03-21 点击:

大家应该都听过刑事拘留吧。现在各种犯案刑事类的电视剧电影越来越多,刑事拘留这个词相信大家都不陌生。那么您知道刑事拘留的主体吗?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刑事拘留的主体的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刑事拘留的主体

刑事拘留的决定主体为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执行主体为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以上就是由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这方面的相关资料。阅读完上诉资料,现在您知道刑事拘留的主体了吧。希望能够解决您的问题,能对您带来帮助。若是您还有什么疑惑或是关于法律的其他问题,我们还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咨询。

刑事拘留的主体

http://m.zzftf.com/wenshu/294605/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