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1-14 点击:

购买合同成为现当代广大人民群主的常见行为,但是即使购买了保险也绝对不代表可以高枕无忧,有一些情况,保险合同是可能会无效的,那么,保险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呐?今天小编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1、合同的主体不合格

主体不合格是指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保险代理人等相关资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投保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缔约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保险人如果不具备法定条件,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代理人如果没有保险代理资格或没有保险代理权。如果保险合同是由上述主体缔结,则合同无效。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在保险合同的缔约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方式致使对方作出违背自己意愿的意思表示,均构成缔约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在这里,欺诈是指行为人不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诱使对主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如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明知不存在风险却谎称有风险,明知风险已经发生而谎称没有发生等等。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给对方或与对方有关的人的人身、财产、名誉、荣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同自己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要挟是确定可能实现的行为,而且足以使对方违背自己的意志与其订立保险合同。
3、合同的客体不合法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则其订立的保险合同无效。
4、合同的内容不合法

如果投保人投保的风险是非法的,譬如违反了国家相关利益和社会相关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均会导致合同无效。
“保险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文章已经为了您整理总结了相关内容以为您解答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况的问题,共计四点,主要还是与合同签订时是否合乎法律规定,以及合同内容是否合格,当事人的意愿表达是否真实有关。如果您的情况较为复杂,需要进行详细的咨询,将为您提供周全的律师服务。

保险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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