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产权过户应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0-11-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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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过户关系到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现实中很多纠纷也是因产权归属问题而引发的,所以千万马虎不得。通常来说,房屋产权过户分为两种,一种是买卖过户,另一种是赠与过户,在办理过户时所需材料也有所不同。
第一种:买卖过户
所需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契证》、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婚姻状况证明(房证未明确共有情况的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其他必要材料(注:拆迁户购房的,买方提供《拆迁协议》)。
第二种:赠与过户
所需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契证》、申请人身份证明、赠与方婚姻状况证明(房证未明确共有情况的提供)、《赠与合同公证书》或者《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公证书》、其他必要材料。
根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相关规定,未经登记的房屋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所以,只有在房产证已经办下来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产权过户,像很多刚刚建成交房的新房,房产证还在办理中,那么只有等到房产证下来之后才能进行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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