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征地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21-06-20 点击: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就将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土地共有五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北陵农场。

  补偿标准:区片价:400000元/亩;建设用地:400000元/亩;未利用地:320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陵东街道(上岗子村、东窑村、柳条湖村、西窑村、陵东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360000元/亩;建设用地:360000元/亩;未利用地:288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陵东街道(观音村、田义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265000元/亩;建设用地:265000元/亩;未利用地:21200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陵东街道(文官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185000元/亩;建设用地:185000元/亩;未利用地:148000元/亩。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三台子街道(北四台子村、方溪湖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125000元/亩;建设用地:125000元/亩;未利用地:100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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